1.督導協調教務處、研發處、產學處、主計室、研究中心等相關業務工作。
2.推動校長交辦事項,包括以下專案:
(1)臺綜大督導 執委會窗口
(2)學術誠信辦公室
(3)校務基金稽核督導
(4)UAAT相關業務
(5)校長交辦其他專案項目